极寒天气生产的应急预案(通用27篇)
在日常学习、工作抑或是生活中,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,为了避免事情更糟,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。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极寒天气生产的应急预案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极寒天气生产的应急预案 篇1根据《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州人民防空办公室)<关于做好全州住建(人防)领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生产和稳定运行工作的通知>》(州住建发〔20xx〕156号)文件精神,全面做好我县住建(人防)领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防范和处置工作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住建(人防)领域安全稳定运行,保障“两会”顺利召开和“两节”平安欢度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目标任务
(一)确保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正常运行,全面落实供水、燃气安全保供。
(二)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地安全,不出现重特大事故。
(三)确保城区所有道路路面、人行道、护栏、检查井及其它相关市政设施完善。
二、组织领导
成立县住建局(县人防办)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生产和稳定运行工作领导小组,由党组书记、局长黎明任组长,对住建局(人防办)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防范和处置工作负总责;分管安全生产的总工程师杨发群任第一副组长,负责牵头主抓;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,负责分管范围的应对防范和处置工作;局办公室主任彭志勇、安监股股长向清文、财务股股长张俊、质安站站长杨文富、建管站站长张湘鄂、城建站站长向雕、燃气办主任田继清、供水公司经理彭清泽、湘渝天然气公司经理为成员。各单位按照职责负责本单位应对防范和处置工作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股,向清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。领导小组下设供水工作组、供气工作组、建筑工地工作组、市政设施工作组等4个工作组,按照工作职责全面落实相关工作。
三、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
(一)供水工作组
责任领导:彭涛
责任单位:龙山首创水务公司
责任人:彭清泽
工作职责:
1.搞好水质检测,增加原水、管网水、末梢水检测次数,并密切关注水质变化,及时调整生产工艺确保安全正常供水,对供电线路、供水设施、泵房的运行情况和防冰冻措施进行全面检查,做好设施设备的检测检修,按时安排人员巡视,确保各类防雨雪、防冰冻装备性能达标,确保安全供水。
2.做好应急抢险救灾期间公司内外的通讯联络,随时保持联系畅通;负责停水信息发布及各项服务信息收集、反馈、上报工作;负责搞好抗冰冻抢险救灾期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收集、统计等工作。
3.做好安全保供、应急抢险物资的采购、保管、发放和车辆运输配送、调度,确保工作高效运行。
4.搞好安全保供、应急抢险工作的巡查、督促工作,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中的问题。
5.搞好主、支管道的维修抢险等工作。
(二)燃气工作组
责任领导:赵云
责任单位:燃气办、湘渝天然气公司、龙山县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、龙山县里耶液化气充装站
责任人:田继清、龙山县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、龙山县里耶液化气充装站负责人
工作职责:
1.按照《湘西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<全州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州安委发〔20xx〕9号)文件要求,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、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、老旧小区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、燃气工程、燃气具等燃气源头、燃气管道设施等6个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。
2.做好城区管网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,以长沙路为界,分两个片进行检查,检查管网是否存在安全隐患,特别注意检查跨沟、过桥管线情况,管线是否祼露,防腐是否到位。
3.做好站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,检查电线、灭火器等运行和保养情况。排查用户使用环节安全隐患,做好入户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对于用户使用不合格钢瓶和不符合国家规范的燃气燃烧器具、配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,要现场告知整改意见,普及宣传安全用气常识,并协助用户整改到位。
4.做好物资储备和抢险应急分队准备。
5.全面做好液化气的保供和安全工作。
(三)建筑工地工作组
责任领导:杨智胜
责任单位:质监站、建管站
责任人:杨文富、张湘鄂
工作职责:
1.督促建筑工地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雪、防冰冻工作,严防因冰雪造成山体滑坡和工程垮塌,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。
2.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,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防冰冻应急抢险救援方案,并提出建议,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。
3.组建专班对建筑工地落实防雨雪冰冻措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、巡察及督查,杜绝雨雪冰冻天气室外作业施工。
4.督促相关企业或单位落实建筑工地应急抢险物资、器材和车辆准备,并按照应急抢险领导小组要求,对应急抢险力量进行统一调配,确保应急抢险物资、车辆、器材及时赶赴应急抢险现场。
(四)市政设施工作组
责任领导:彭涛
责任单位:城建站
责任人:向雕
工作职责:
1.进一步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城市道路(桥梁、隧道)安全运行管理,对人员聚集、交通流量较大的城市道路(桥粱、隧道)的主体结构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再排查,对发现的安全隐惠及时采取措施,确保安全运行。
2.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,要强化与公安交警、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联动处置,对易结冰路段的城市道路(桥梁、隧道)要加大日常巡检频率,重点路段安排专人值守并放置警示、提示标牌。
3.负责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及维修工作。
4.安排专班排查城市排水排污管网、检查井、调蓄池清淤运维等密闭空间作业,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,坚决避免发生中毒、坠落等仿亡事故,确保城市正常排水排污。
5.做好应急抢险准备,常备12人的抢险队员,24小时待命,负责城区排水排污管网、市政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增强安全意识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,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做好防冰冻、抗大灾等应急思想准备。
(二)强化后勤保障。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,储备必需的保供应急物资和抢险机械设备,合理配置、定点储存、专人管理,明确调度方案,确保物资运得出、供得上。
(三)加强值班值守。严格执行值班制度,全系统所有干部职工保持手机畅通,人员随时待命,接受调遣。
(四)组建应急专班。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组建应急抢险分队,开展应急演练, ……此处隐藏68603个字……,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。
6.2调查与评估
6.2.1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,组织开展事故调查、形成事故调查报告、开展事故处理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事故调查主体:一般事件由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;较大事件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;重大、特大事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、国务院负责组织,自治州、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。
6.2.2较大事件处置结束后,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在两周内完成事件处置整体评估,州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改进工作建议,上报自治州人民政府。重大、特大件处置结束后,由州指挥部配合自治区、国家指挥部完成评估。
整体评估的内容包括:事件的基本情况、应急过程、善后处理、信息发布、事件原因调查分析、经验总结、改进措施等。
7.保障措施
7.1通信与信息保障
7.1.1州、县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州、县市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、专家组通讯录、应急救援队伍通讯录,每年至少更新1次。
7.1.2州、县市指挥部、各城镇燃气、供水、集中供热单位(企业)应购置必要的无线通讯设备和数字通讯集群,用于现场应急指挥通讯。
7.2应急队伍保障
7.2.1各城镇燃气、供水、集中供热单位(企业)应建立本单位(企业)专业应急抢险队,并配备必要的专业装备。
7.2.2各县市住建局应建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应急抢险队,配备必要的专业装备,定期进行专业技术训练。
7.2.3州住建局应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专业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和业务培训,制定紧急情况下专业应急队伍调配梯次方案。
7.2.4州指挥部办公室应与公安、武警、消防、林业、卫生、环境监控等专业救援队伍加强日常联络,建立应急联动机制。
7.3物资保障
7.3.1州、县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市政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,加强市政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,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。
7.3.2州、县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对辖区可用于城镇燃气、供水、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抢险的物资装备、通信器材、生活必需品、工程机械等进行普查登记,与有关企业和单位签订应急物资保障协议。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,以备紧急情况下的快速调运。
7.4经费保障
7.4.1城镇燃气、供水、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先行承担,事故责任单位暂无力承担的,由事发地各县市政府协调解决。
7.4.2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,按照现行事权、财权划分原则,分级负担。
7.5宣传、培训与演练
7.5.1州、县市住建局以及城镇燃气、供水、集中供热单位(企业),要有计划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社会宣传,提高公众预防、避险、自救、互救能力。
7.5.2州、县市住建局要有计划地对城镇燃气、供水、集中供热单位(企业)管理人员、安全生产人员、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,增强预防城镇燃气、供水、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,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。
7.5.3州、县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制订应急演练计划,每年至少组织1次事故应急综合演练。演练结束后应当进行总结评估并提交书面总结评估报告。
8.附则
8.1管理与更新
8.1.1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、修改和完善,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,或事件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,由自治州住建局及时修订本预案并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、报自治区住建厅备案。
8.1.2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预案,制定本行政辖区城镇燃气、供水、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并报州应急管理局、住建局备案。
8.2奖励与责任追究
8.2.1奖励
在城镇燃气、供水、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、抢险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,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:
⑴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,成绩显著的;
⑵处置突发事件有功,使国家、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,挽救群众生命的;
⑶对应急处置工作提出重大建议,实施效果显著的;
⑷有其他特殊贡献的。
8.2.2责任追究
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处分;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⑴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;
⑵不按规定报告、通报城镇燃气、供水、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真实情况的;
⑶拒不执行城镇燃气、供水、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不服从命令和指挥,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;
⑷盗窃、挪用、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;
⑸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;
⑹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⑺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。
8.3制定与解释
本预案由州住建局负责解释。
8.4预案实施时间
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,有效期限5年。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xx年9月8日印发的《自治州城镇燃气、供水、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(博州政办发〔20xx〕63号)同时废止。
极寒天气生产的应急预案 篇27第一条:编制目的:
为保证雪天和大雨天等恶劣气候下行车安全,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完成,保护职工人身安全,特制定本预案。
第二条:适用范围:
突遇大雪、冰雹、飓风、暴雨等恶劣天气危及职工人身安全时,启动本预案。
第三条:组织机构:
在党支部的领导下,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本单位应急工作。
第四条:应急准备:
坚持预防为主方针,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:
1、指定一部车况较好的救援车辆,车辆内常备救援用器材(拖车绳、电源线等)。
2、指定专人负责关注近期天气预报并及时提醒全站人员。
3、取样车辆出车前应做好安全检查,并根据天气情况加装安全防护措施。
4、为确保安全生产,应在冰雪天气保证化验岗位室内工作温度不得低于8摄氏度、防止化学试剂和供水及采暖设备冻裂、确保在安全条件下开展检测工作。
第五条:应急措施:
1、如遇到大雪、冰雹、飓风、暴雨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户外工作并报告站领导。对于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采样由站领导跟相关部门沟通请示后,再另行选择时间采样。
2、外出工作途中突遇恶劣天气导致车辆抛锚,工作人员应立即寻找安全区域避险并报告领导等待救援。
3、出车遇到涉水路段,应仔细观察路况,如果水深不明确,不可盲目涉水行车。车辆涉水熄火不可再点火启动应原地等待救援。
4、遇到暴雨、暴雪封路,检测岗位人员上班困难,由站领导组织住处离监测站较近的工作人员上岗,坚持完成生产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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